粉尘爆炸是由可燃性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高温)而引发的爆炸,极具危害性,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为深刻吸取近期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南京市应急管理局集中开展了涉可燃性粉尘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排查整治,并相继曝光了粉尘涉爆企业典型执法案例。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工矿领域粉尘涉爆专项排查整治
深入现场专项排查
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涉可燃性粉尘的工矿和化工医药企业开展拉网起底式摸排整治,并突出涉铝镁等金属粉尘重点企业执法检查。
南京市区两级应急部门邀请多名粉尘领域权威专家组团,深入企业现场,围绕涉爆粉尘的工艺和相关设施设备,如何加强火灾、爆炸等事故风险的辨识,全面帮扶企业制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同时,市区街三级成立小分队,督促企业推进班组安全员落实“一清二查三到位”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粉尘每日清扫打卡制度,并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逃生演练,巩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工矿领域粉尘涉爆专项排查整治
典型案例集中曝光
针对此次专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南京市应急管理局还进行了集中曝光,希望各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涉爆粉尘安全防范,有效管控风险,及时消除隐患,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曝光的典型案例包括:南京标杆展览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设备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案;南京艾一森家居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南京聚新锋新材料有限公司粉尘防爆安全设备未正常运行案;全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粉尘防爆安全设备未正常运行、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南京优柏圣家具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南京少泊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案。
发现隐患立即举报
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完善、更新粉尘涉爆企业库,建立健全涉可燃性粉尘工矿企业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从专项检查转向日常重点检查,动态掌握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开展隐患治理“回头看”检查,巩固整治成效,不断提高全市涉可燃性粉尘工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从源头遏制事故发生,南京市应急管理部门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发挥监督作用,积极举报粉尘涉爆企业重大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如果发现隐患,可以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热线、“12345”热线、“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等方式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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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属于粉尘涉爆企业重大隐患?
根据应急管理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内设有员工宿舍、会议室、办公室、休息室等人员聚集场所的;
(二)不同类别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或者不同建(构)筑物、不同防火分区共用一套除尘系统、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的;
(三)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的;
(四)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除尘方式,或者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的;
(五)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的;
(六)铝镁等金属粉尘、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的;
(七)除尘器、收尘仓等划分为20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的;
(八)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设备前,未设置铁、石等杂物去除装置,或者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设置火花探测消除装置的;
(九)遇湿自燃金属粉尘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通风等防止氢气积聚措施,或者干式收集、堆放、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措施的;
(十)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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