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日7时34分,位于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二车间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造成97人死亡、16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

2014年8月7日,江苏昆山爆炸涉事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被刑拘。

2014年12月30日,国务院对江苏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18名责任人已移送司法机关采取措施,对其他35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016年2月3日事故集中宣判,所涉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7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公司

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

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创办于1998年,其核心业务是电镀铝合金轮毂,主要从事铝合金表面处理,表面镀层有:铜、镍、铬;对高低档铝合金制品均可进行电镀加工。该企业有员工450人,占地空间4.8万平方米。

· 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车间除尘系统较长时间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集聚。除尘系统风机开启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高温颗粒在集尘桶上方形成粉尘云。1号除尘器集尘桶锈蚀破损,桶内铝粉受潮,发生氧化放热反应,达到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系统及车间的系列爆炸。因没有泄爆装置,爆炸产生的高温气体和燃烧物瞬间经除尘管道从各吸尘口喷出,导致全车间所有工位操作人员直接受到爆炸冲击,造成群死群伤。

· 事故管理原因

中荣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法违规组织项目建设和生产;苏州市、昆山市和昆山开发区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对中荣公司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长期存在安全隐患治理不力等问题失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审批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到位、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落实;江苏省淮安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南京工业大学、江苏莱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昆山菱正机电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违法违规进行建筑设计、安全评价、粉尘检测、除尘系统改造。

· 经验教训

发生如此严重的爆炸事故,企业责任重大。作为生产经营主体,企业本身具有逐利性,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很可能减少对安全生产资金和设施的投入。相比于追责,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才是防范安全隐患的关键:

1、保证设施、设备、系统的安全运行,奠定粉尘防爆的基础。

2、完善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适应粉尘防爆的复杂性。

3、发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效力,形成自觉预防意识和能力。

4、加强检查、监督,安装使用粉尘检测仪器,如粉尘浓度测量仪、布袋粉尘检漏仪等,防止粉尘浓度超标,为粉尘防爆的安全增加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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